记者从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获悉,为保障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促进养殖水产品稳产保供,顺德区根据省、市统筹安排,已于近期全面启动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杜绝非法养殖行为。目前,发证登记不收取养殖生产者任何费用。
水产养殖业是顺德区农业生产中占比较重的产业之一。养殖方式以池塘养殖为主,主要养殖乌鳢(生鱼)、草鱼、大口黑鲈、鳗鱼、中华鳖等多个品种,年产量超过26万吨。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有序发展,做好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顺德区渔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保障。
根据《渔业法》规定,国家鼓励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水产养殖者应在本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内规范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水域滩涂养殖权,依法养殖。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将依据《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及上级文件要求,把水产养殖场普查和发证登记工作作为今年农业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顺德区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到2020年底,做到应发尽发。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无需登记养殖品种,但水产养殖生产者若从事水产苗种生产,或涉及水生野生动物利用许可的,则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规范。
接下来,各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做好普法宣传,积极主动深入到村(居),向水产养殖生产者宣传发证登记对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引导水产养殖生产者限期主动申请发证登记。同时,结合《顺德区推进养殖水域滩涂“三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养殖水域滩涂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相关工作的通知》(顺农农发[2020]18号)要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查辖地水产养殖场是否在顺德区养殖水域滩涂禁养区内,依法清理禁养区养殖。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也将加强养殖证执法检查,依法查处非法养殖行为,及时公布养殖证执法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震慑非法养殖行为。

具体办证手续参考如下:
(一)窗口办理。地点: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一门式”综合服务窗口37-46号窗。联系电话:22833252、22833270。
(二)网上办理。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后选择地区,进入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实施清单界面,找到“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新申请)”事项,按指引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三)指尖办理。进入“顺德政务百事通”微信公众号或“i顺德”APP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四)“门口办”。顺德区已推出第一批21个银行服务网点,提供政务咨询导办、代收取审批申请材料等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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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分为国家所有水域、滩涂和集体所有水域、滩涂。养殖水域滩涂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池塘和滩涂等各种类型。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顺德区的养殖水域、滩涂包括非禁养区的江河沿岸国有水域、滩涂,以及以鱼塘为主的集体水域和部分国有水域。
文/佛山日报 记者杨婷通讯员李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