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近年来,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主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构筑惠民工程 。
2019年8月,因某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堵塞排水管道导致排水不畅,以致积水倒灌入高明区明城镇东门村82岁李某的房屋,给老人造成了财产损失。
在明城镇综治、信访部门主持下,老人与某施工单位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建议老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老人接受了明城镇综治、信访部门建议,决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并于2020年6月30日向高明区法律援助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图为高明区司法局李飞帆副局长与党员法律援助团队
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法律研判会
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在接到申请后由李飞帆副局长带领党员法律援助团队,于当日到李某家查看财物受损现场,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就此案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研判。
党员法律援助团队通过研判认为:某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堵塞排水管道导致排水不畅,造成李某房屋被积水倒灌以致财物损失,某施工单位应对此负有一定责任。考虑到李某已达82岁高龄,为方便老人快速办理相关手续,减少在炎炎夏日中劳碌奔波,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决定现场受理李某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广东佛明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李杏颜跟进此宗个案。
李某对高明区司法局党员法律援助团队提供法律帮助表示感谢,并对党员法律援助团队不畏高温酷暑开展现场调查,现场受理、当场指派律师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方式表示肯定。
这件事情只是高明区司法局党员
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件普通小事
也是他们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值此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之际
高明区司法局的党员们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
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誓言
也为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华诞
献上自己作为普通党员的一份贺礼
供稿:高明区法律援助处 韦春洪
整理:佛山高明普法微信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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