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今日小暑,无惧“高温”!

倏忽温风至,

因循小暑来。

小暑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每年公历7月6日——8日之间。小暑这天,太阳到达黄经105度,这一时节天气开始炎热,但还没到最热,所以被称为“小暑”。

我国古代将小暑分为三候:“一候温风至;二候蟋蟀居宇;三候鹰始鸷”。这三候,也是小暑节气的明显现象。

一候温风至,小暑日后,大地上便不再有一丝凉风,所有的风中都带着热浪。

二候蟋蟀居宇,五日后,由于炎热,蟋蟀离开田野,到庭院的墙角下以避暑热。

三候鹰始鸷,再过五日,老鹰因地面气温太高而在清凉的高空中活动。

俗话说“小暑吃黍,大暑吃谷”,“食新”是自古流传下来的小暑习俗。食新的意思就是在小暑过后尝新米,农民将新割的稻谷碾成米后,做好饭供祀五谷大神和祖先,表示对大自然以及祖先的感恩。

除此之外,为了安然度夏,民间也产生了许多消暑习俗。比如“头伏吃饺子”流传甚广,伏日里人们食欲不振,而饺子在传统习俗里正是开胃解馋的食物。一些地方也有吃黄鳝、蜜汁藕、绿豆芽这“三宝”的习惯,既图消暑开胃,又能吃个时令新鲜。

小暑前后,由于日照时间长,不少家庭也会在这段时间把家里的衣物、被褥拿出来晾晒,以去潮去湿,防霉防蛀。

小暑到来,

空气湿度逐渐加大,

天气由干热转为闷热,

隐伏避暑是夏季养生的一大要点。

但面对如今快节奏的生活,

大多数人整日埋头于工作,

根本无心像古人一样潇洒地隐伏避暑。

有些小伙伴不禁担忧了起来,

高温之下埋头工作中暑了该咋算?

不要慌!

法报君这就给你讲明白

关于高温作业的那些事。

什么是高温作业?

高温作业(work in hot environment)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包括高温天气作业和工作场所高温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工作场所高温作业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如果高温作业下发生中暑,算不算工伤?

2012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因此,职业性中暑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什么样的中暑才是职业性中暑?

由前面可知,只有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中暑从业者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是所有的中暑都能认定为工伤。这类从业者一般长期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有高温接触史,如钢铁工人、建筑工人和环卫工人等。

在高温天下班后因中暑陷入重度昏迷,能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业病的病发并非必须发生在劳动者的工作过程中,且对于职业病的诊断,劳动者可自主选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如果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确认为“重度职业性中暑(热射病)”,并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进行了工伤认定后,是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应配合其办理工伤保险赔偿等相关事宜。

用人单位不依法履行高温作业劳动保护的法定义务该怎么办?

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专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和保健措施,为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

所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工会组织反映或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卫生行政、人力社保部门投诉举报。

小暑时节,

长夏漫漫。

愿你如此时的阳光一般明朗,

在燥热的风里寻得心底的清凉!

(文内图片素材来自网络)

来源:法制日报(作者:李一鸣)

编辑:席锋宇 常煜 岳铼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