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不务正业
从不履行作为丈夫的基本义务
还常有违法犯罪行为
妻子忍无可忍想要离婚,怎么办?
法援律师能帮你!
受援人黄某(女)是患有精神残疾三级人士(因其母为精神残疾人士,遗传所致)。
经人介绍后,黄某与四川籍人士袁某(男)认识。
2006年8月18日,黄某与袁某在顺德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
但婚后,袁某不务正业,从不履行其作为丈夫的基本义务,还经常实施小偷小摸的以及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顺德当地多次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进行相应处分。
作为无法正常自理生活的黄某,从未得到袁某的照顾。
也因为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均未建立起夫妻感情,从而导致黄某萌生了与袁某离婚的想法。

随后,黄某在其法定代理人林某(黄某外祖父)及亲属的陪同下前往顺德区陈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希望法律援助机关指派律师为其办理与袁某的离婚案件。
顺德区陈村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到黄某的申请后,立即与广东海迪森律师事务所颜妍、吴珺律师取得联系。
法律援助工作站向颜律师与吴律师初步沟通案情后,两位律师立即接受了法援的指派,并表示非常愿意接受指派,全力帮助受援人。

法援律师发现多处对受援人有利的事实
律师主动联系了受援人,并对受援人黄某的生活情况及事实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发现多处有利于受援人的事实,如——
●袁某因吸毒被关押在四川某戒毒所,期限为2年;
●自2012年开始,袁某已离开顺德本地,即双方实际已分居多年;
●袁某曾多次被因不良嗜好被公安机关抓获;
●袁某从未履行过其作为丈夫的夫妻义务,而受援人生活基本依靠政府及其外公支助;


▲受指派律师在工作人员陪同下探访受援人
探访受援人,明确了解受援人意愿
吴律师在向受援人充分告知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并进行了心理疏导后,明确了解受援人希望通过诉讼解除其与袁某的婚姻关系。
律师对双方的谈话记录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亦邀请了陈村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作为谈话过程的见证人。
为了确保受援人在情绪问稳定及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了解受援人的目的,还前往公证处对受援人的意思表示进行了全程的公证。


▲受指派律师向受援人及其亲属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心理疏导
有证据证实,韦某就是该厂员工
受指派律师在收集本案证据时,多次前往基层公安机关申请调取袁某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向相关社区工作人员了解受援人与袁某的婚姻状况。
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律师立即代受援人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法院受理后调查到袁某目前正在戒毒所接受戒毒治疗,所以需要前往四川某戒毒所开庭审理。
法院组织首次开庭前,受指派律师准备好与受援人前往四川开庭时,受援人因突发精神病,导致首次安排的开庭无法如期前往。
经过长达三个多月的住院治疗,受援人的病情逐渐好转。受指派律师得知情况后,也积极探望受援人。

▲受指派律师向受援人沟通案件及分析案情,再次了解受援人的意思表示
在两位受指派律师的努力协助下,十余次与法院沟通案件及受援人情况,最终前往四川某戒毒所通过在法院居中调解下与袁某达成了调解离婚的结果,并要求法院制作判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案件点评
(1)本案属于一例典型的精神病人士申请法援并最终调解结案的离婚案件。受援人基本生活无法自行解决,必须由政府及亲戚支助以维持生活。而恰恰因为受援人的特殊情况,在多年前遇到了袁某,并与其结成夫妻。但不幸的是袁某并不能够履行到自己的家庭义务,反而造成受援人婚后更为糟糕的生活,也由此引发了本案。
(2)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受指派律师充分向当事人及相关社区、政府部门以及亲属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并多次向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后,明确能够以现有证据起诉并获得较高胜诉率的情况下,向对方当事人施加压力,最终又以最佳的方式(调解)结案。这是在降低诉讼风险的情况下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当然,最终这也获得了受援人以及受援人家属一致认可。
对于受援人的这种特殊情况,受指派律师认为,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应当从源头抓起。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发现特殊情况应当严格审查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不能千篇一律的形式审查。假如在办理婚姻关系登记时稍微进一步的审查,就可能能够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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