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佛山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5月补贴标准为190元/人

佛山日报讯 记者梁建荣报道:7月8日,记者从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有效减轻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生活水平影响,支持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重新就业,佛山市于3月至6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目前已对全市失业人员总计发放3月价格临时补贴521万元,4月价格临时补贴508万元,5月价格临时补贴即将发放。

为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低收入群众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当佛山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时,对全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0元。

疫情期间,为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佛山市于2020年3月至6月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即当月补贴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并在此基础上提高1倍,如佛山市3月份失业人员发放标准大幅提高至285元/人,4月份发放标准为279元/人。

佛山市社保部门严格贯彻执行价格临时补贴相关政策要求,认真核对发放人数及金额,确保应发尽发,切实把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实。目前已对全市失业人员总计发放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521万元,发放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508万元,共惠及1.8万人。5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也即将发放,标准为190元/人,将惠及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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