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这些行业的投诉量增加!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春妹 通讯员/曾翠)7月10日,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0年上半年处理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市、区消委会秘书处受理有效投诉78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02.63万元。记者留意到,疫情对消费投诉影响明显,餐饮、客房、旅游、培训教育等行业的投诉量增加。

涉疫情投诉关注度高 退款成热点

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佛山市消委会受理涉疫情投诉36宗,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7.12万元。从具体投诉来看,该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客房、旅游、培训教育等行业。其中在旅游方面,主要是退款问题,消费者反映主要包括因旅行社复工未复业,拖延退费期限;解除合同退款,已产生的不可退还费用不透明;境外旅游延期转团,消费者认为延期期限较短,未符合预期等等。

上半年,预付式消费的投诉也成为投诉热点。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佛山市消委会收到预付式消费投诉54宗,涉及金额21.82万元。从具体投诉来看,主要集中在美容、美发、健身、舞蹈培训、预存话费送手机等方面。其中,预存话费送手机争议焦点在于消费者以预存话费的形式获得与话费价值不相符的手机,且话费分期返还一个月后,后续话费没有继续返还,而商家却以“合同”已经绑定身份证,不能撤销为由拒绝消费者的请求或者直接关门停业,使消费者维权更艰难。

样板房跟交付房屋高度不同 市民主动维权

4月23日,市民李小姐在佛山某楼盘看房时觉得样板房的高度、采光以及通风条件均符合购房预期,同时售楼人员告知李小姐样板房的高度是4.5米,收楼的房屋与样板房的大小和高度一致,于是李小姐支付了五万元定金。

事后,李小姐对样板房进行了实地测量,发现样板房的高度是4.8米,与合同上约定交付房屋的高度4.5米相差30厘米,李小姐认为楼盘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另外,李小姐还反映楼盘销售处未对合同的补充协议进行公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对此,李小姐希望经营者能退还定金。

经营者则认为,样板房不是在建设楼盘内的毛坯房装修而成的,所以样板房的高度存在偏差是合理情况,而且样板房也张贴了“样板房空间布局仅供参考,实际交付以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设计为准”的横幅,也通过告知书的形式告知消费者,宣传资料、样板房仅为要约邀请,因此经营者认为不构成虚假宣传,李小姐以此为由要求退回定金并不合理。

经佛山市消委会实地了解,李小姐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佛山市消委会认为因经营者明确宣称样板房高度是4.5米,即便已告知消费者样板房仅供参考,但是消费者还是会因为样板房实际4.8米高度所带来不错的采光、通风条件,对消费者是否购买房屋产生了实质的影响。最后经过佛山市消委会组织双方调解,阐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双方就投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佛山市消委会受理房屋及建材、装修类投诉共88件,投诉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四大方面:一是开发商违规销售违建灵动空间、违规承诺帮助消费者获得购房资格、销售时隐瞒真实房源;二是交付房屋与样板房装修标准相差甚远,存在门框未收边导致水泥裸露、瓷砖碎裂、浴室花洒龙头漏水、厕所洗手台断裂、多处墙体有污渍等一系列问题,多次督促开发商整改但收效甚微;三是开发商夸大宣传,如虚构拆迁信息、电商费可抵扣房款、地铁线路规划、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高度不一致等;四是部分消费者购房前对预售楼盘及周边实际情况未进行实质性考察了解,轻信开发商口头付款方式承诺,未仔细留意合同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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