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通报了全区近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据了解,自6月18日顺德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持续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持续常态化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至今已检查各类农贸市场3584个次,实现对全区农贸市场执法监督全覆盖。
连日来,顺德区委常委、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组长周旭等分别率队对伦教市场、新丰市场等开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责令市场开办方整改。

图为检查组在农贸市场进行检查。/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据统计,截至7月9日,顺德区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872人次,检查各类农贸市场3584个次,检查市场内各类档口16963个次,实现全区208个农贸市场全覆盖。
通过全覆盖检查,其中48个农贸市场不同程度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不齐全、未查验相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活禽档口未执行零存栏制度等违法行为。对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通过简易程序予以警告处罚74宗,通过一般程序立案处理3宗。

图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而顺德区城管执法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96人次,执法车辆791车次,巡查了区内农贸市场35个,发现乱摆卖行为3272宗,其中活禽乱摆卖行为33宗,教育纠正案件数量3269,立案4宗和罚款1900元,包括市场开办方未设置垃圾房存放垃圾、个人无照摆卖、无照经营鸡只等行为。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将继续加强执法,对农贸市场及相关经营户(个人)相关违法行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对相关经营者开展“回头查”,发现拒不改正的,依法立案处罚,希望区内各农贸市场开办方、经营户(个人)自觉守法经营,共同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消除农贸市场疫情传播风险。

图为检查组在检查相关台账。/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知多D:@农贸市场经营者,违反以下规定最高处五万元罚款!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按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保存和更新销售者档案。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违反该规定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活禽经营市场应当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以及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制度。活禽零售市场出售的活禽应当在市场内经过宰杀后方能带出市场。活禽零售市场收市时,经营者对尚未售出的活禽应当予以宰杀处理,严格执行当日零存栏制度。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应当制止将未经宰杀的活禽带出零售市场或者将当天未售完的活禽滞留在零售市场等情形。活禽经营市场开办者违反该项规定的,最高可处以2万元罚款。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