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狮山镇新市民积分入学成绩已完成评分汇总,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8〕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已申请2020年积分入学且符合申请条件的3610名新市民的积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申请人对公示分数有异议的,请与镇积分办联系,提出分数查询复核申请,经受理核实确属错漏的将予以更正并公示。
(注:小学一年级跨社会管理处查询复核,不予受理。)
查询复核申请查询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7月11日周六和7月12日周日休息。
特别说明:
1、申请人逾期没有对积分入学分数提出查询复核申请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积分分数无异议。逾期查分,狮山镇积分办不予受理。
2、狮山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生)受理申请日程安排

具体名单可登录:
http://fslgb.foshan.gov.cn/gzyw/content/post_4420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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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答疑
Q1.佛山市积分制入学的范围是什么?
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Q2.什么时候可申请积分入学?
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积分排名以学年为单位开展。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区确定新市民随迁子女年度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指标数,于每年5月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新市民办备案。
Q3.申请积分入学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Q4.佛山市积分制入学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新市民可于积分申请截止时间前持上述相关资料,按要求上传至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为随迁子女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申请。
(二)区积分办依据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于每年6月按照全区或分镇(街道)对积分入学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入读资格。
Q5.积分入学计分方法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可以加分?
入学总积分=基础分+加分+各区自定指标分
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加分指标包括个人文化、技能,特定的公共服务岗位,科技创新,表彰奖励,竞赛获奖,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卫生防疫,住房公积金缴交,计划生育;各区自定指标指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设定的加分项目。
Q6.积多少分可以上公办学校?
佛山市按照统筹兼顾、总量规划、统一管理、分类排名的原则,对需要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新市民按其所得积分高低进行分类排名,排名在公布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有关办法享受相关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积分入住保障房等公共服务。
也就是说,积分入学没有固定的分值。原因是各年、各个镇区积分入学分值都不同;积分入学的分数每年都会根据学位和申请人数变化的,所以不好确定哪个分数能保证小孩能积分入学成功。
文/珠江时报记者 何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