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自己在别人眼里变得年轻,一女子购买假证件将自己的出生年份从“1975”改成了“1980”,一下子让自己成为“80后”。此违法行为被高明公安民警在核查流动人口租户信息时发现,女子最终被处行政拘留5天。
近日,荷城健力警务室警长何光辉在核实流动人口租户信息时,发现一租户的身份证信息不符。何光辉马上意识到,这一租户涉嫌虚报身份信息,于是马上组织警务室人员到该租户的居住处进行核查。

民警核实流动人口租户信息时,发现一租户的身份证信息不符。高明公安供图。
很快,何光辉找到该租客,经过核实,该证件属假证,持假证者把原来身份证出生年份“1975”改成了“1980”,其他信息均没有变化。
为何要造假证?原来只是为了“显得年轻”。持假证者称,她5年前不慎遗失了身份证,刚好在街上无意看到办理假证的小广告,于是就想花个钱图个方便,同时将身份证的出生年份改小点,好让自己在别人眼中显得年轻点。
持有假身份证属违法行为,最终,该租客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高明公安提醒,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均属违法。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程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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