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这意味着新中国法制史上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正式诞生,标记着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为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高明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与区普法办于7月15日、7月16日分别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高明学校和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



精心准备
为讲好课程,第三检察部干警在法条熟悉、素材搜集、课程设计、开讲模拟等环节下足功夫,注重开拓课程的实用性和趣味性,分别设计适合初中同学的《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和适合小学同学的《民法典保护少年的你》的民法典宣传课程。



用心讲授
课程以PPT为载体,使用了图片、视频等多元素的展示模式,采用“案例讲解+一问一答+情景剧场”的授课形式,为同学们讲授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权益密切关联相关规定,包括胎儿继承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性侵害诉讼时效起算点、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等,使同学们在听课中了解、掌握《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专心听讲
课堂上,同学们认真听讲、积极讨论、争相举手发言,其中关于“高空坠物”的讨论最为热烈。透过真实案例的讲解,使同学们意识到高空坠物的危害,了解《民法典》关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并由此达成“学法守法,向高空坠物说不”的共识。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这次普法工作使未成年人对《民法典》有初步了解,能进一步影响和引导他们学习、生活,并从小培养良好的法治意识。
来源 |高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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