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骑自行车撞伤两岁女孩 他成顺德年龄最小交通肇事者

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 通讯员何海萍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但不少家长却对于儿童骑车是“睁一眼闭一眼”。近日,在顺德北滘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十岁男孩骑自行车撞伤两岁女孩,创下全区年龄最小交通肇事者纪录。

7月3日,顺德区交警大队北滘中队接报称,在北滘某广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者”竟然是个10岁的男孩,而被撞伤的是个2岁的小女孩。民警说,这是他受理过的当事人年龄最小的事故。

交警到达现场时,小女孩已被家长送往医院。民警从男孩的妈妈口中得知,事发时,她跟平常一样带两个小孩到小区门口广场玩,她抱着小女儿,在一旁看儿子骑车,没想到一时没留意,儿子就撞上一个小女孩了。被撞的女孩当即哇哇大哭,在一边的奶奶发现后,赶紧叫儿子儿媳将孩子送到医院检查并打电话报了警。随后,民警赶到医院找到刚刚做完检查的小女孩,经检查,女孩是脸部轻微擦伤,眼挫伤,情况不算严重。

经调查,由于男孩今年才10岁,还未达到交通法规定的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年龄条件。因此,此次事故中伤者的损失将由男孩的父母承担。男孩的妈妈称,本来觉得在小区门口的广场比较空旷,骑车应该比较安全,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骑车方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调解,骑车方赔偿伤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根据相关法律,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带领。另外,孩子也不能将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带到公共场合上玩耍,不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提醒,不少儿童在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大多是因为家长一时疏忽,没有看管好孩子导致的。所以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小孩,不要因为一时疏忽,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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