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8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啦!车主们快看!

平常外出买菜办事

电动自行车简直就是我们的“出行神器”

然而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数量逐渐增加

交通事故等电动自行车

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8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啦!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不戴头盔会不会被罚款?

可以载多少个人?

保险是不是必须要买?

……

以上问题都有解答了!

划重点

《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1、

电动自行车市区可搭乘1.2米以下儿童

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禁止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城市市区道路以外的道路上,禁止载人超过1人。

驾驶人违反以上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2、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

经多次协调论证,《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终确定“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投保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不做强制购买保险要求,但鼓励市民投保电动自行车险

保险的费用由各保险公司自行确定。据了解,目前就电动自行车推出的保险有三种,分别为53元/年、105元/年、175元/年,涵盖的保险范围也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各保险公司)。

3、

明确驾驶人和乘坐人佩戴头盔

如果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参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一般通行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下罚款

4、

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

由具备开展登记上牌工作的销售企业,实行“带牌销售”,并鼓励销售企业统一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

5、

明确参加现场学习和协助疏导交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罚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或者协助交通警察维护交通秩序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延长

为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合法权益,进一步满足群众的上牌需求,佛山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上牌工作延长至9月30日,10月1日前仍可以办理蓝色、黄色号牌车辆的注册登记业务。

以上这些

车主们都get到了吗?

三水交警提醒你

开车出行 

请遵守交通规则

来源 | 公安主持人

三水公安,就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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