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有一支特殊的队伍,他们戏称自己为“汪汪队突击队”,为什么他们这样称呼自己呢? 因为这支队伍的重要职责之一便是做好里水镇辖区内的养犬管理工作。
连日来,无论是白天的北风萧萧,还是晚上的披星戴月,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的“汪汪突击队”持续行动,走街串巷、驻点宣传,向市民普及犬只禁入区域及文明养犬知识,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养犬观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规范里水市民的养犬行为,提高文明养犬意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设摊宣传文明养犬。
“这些是《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佛山市犬只禁入区域的宣传海报以及犬只禁入标识,请你们按照要求在管辖区内的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禁入场所和区域的主要出入口设置禁入标识,在各类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1月13日上午,“汪汪突击队”队员赵煜、邓永潮以及特勤队员带着宣传资料,陆续走访了里水南部城区的信和广场、星御名都广场、梦汇尚城广场,开展犬只禁入标识设置及文明养犬相关的宣传工作。

队员向市民宣传文明养犬。
本次工作重点是对商场、餐饮场所等人流密集的犬只禁入场所进行养犬管理宣传,并要求物业管理方配合做好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在商场出入口处张贴犬只禁入标识及文明养犬宣传海报,提醒市民按照规定禁止携带犬只入内,以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
赵煜、邓永潮等人把宣传资料递给了物业负责人,叮嘱他要及时把宣传单张贴到显眼位置,还要定时巡查,规劝不文明养犬的住户按照相关规定文明养犬。物业管理方均表示会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营商环境。

“汪汪突击队”队员到镇内商场与物业负责人沟通。
1月14日下午,“汪汪突击队”继续联合镇农林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和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处广场设点宣传文明养犬工作,并在下班时段及夜间群众遛狗高峰期,分别对和顺文体公园、和顺沿江北路、金华路等开展文明养犬巡查、宣传行动,对犬只未打疫苗、未登记备案、未牵犬绳、未带嘴套、不清粪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整改,派发宣传折页,宣传犬只备案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并送上暖心的“文明养犬四件套”(拾便器、嘴套、犬绳、驱虫颈圈)。

“汪汪突击队”在户外宣传。
截止目前,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共走访了全镇有登记注册的相关宠物机构共26家,禁止携带犬只场所共4家,派发宣传册子约1500份,宣传海报95张,犬只禁入标识62份。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加大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持续扩大犬只禁入标识及文明养犬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文明养犬意识,营造“科学、规范、文明、和谐”的养犬氛围。

队员在晚上仍奔波在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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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佛山市犬只禁入区域有哪些?
答:按照《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下列区域,除专门为犬只提供服务或者开设专门的犬只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
(一)机关、医院、学校、老年活动场所、幼儿园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二)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馆、健身馆、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三)社区、住宅小区的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区域;
(四)餐饮场所、商场、集贸市场;
(五)公共汽车、地铁、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候机室、候船室,但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同意的除外;
(六)风景区、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纪念性公园和动物园;
(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要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盲人携带的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士携带的扶助犬,可以进入前款所列区域。
文/图 珠江时报记者 陈志健
通讯员 周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