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谭海琪报道: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既要加快推进生物育种研发应用,又要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制种、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明确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是:积极推动农业转基因监管纳入政府议事日程,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科普宣传等职责分工,印发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指导从业主体办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和农业转基因加工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100%;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和南繁育种基地抽样检测覆盖率100%;加强重点地区抽样检测,涉及东北粮食生产区、西北西南种子生产基地的相关省份,玉米田间抽样检测工作地级市覆盖率100%。
《方案》明确了包括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加强南繁基地监管、加强品种审定监管、加强制种环节监管、加强种子加工经营监管、加强进口加工监管、加强病虫害发生动态监测等八个监管重点。要求对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全覆盖检查,加大南繁基地抽检密度和频次,优化完善品种审定制度,对制种基地、非法种子田块等开展排查,加强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监管。强化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审查,安排专业人员跟踪监测转基因作物种植区域的病虫害消长、种群结构及其生物多样性变化,及时掌握有害生物抗性动态。
《方案》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应落实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狠抓关键时节、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注重监管实效。加大查处力度,全面摸排收集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依法从严处理。
《方案》还要求,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份2021年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全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