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重疾险定义即将更新!老产品末班车要不要搭?

2021年2月1日起,投保人签订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合同均使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近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不少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代理人表示,1月以来重疾险业务较以往增长明显,不少消费者赶在重疾险新定义实施前投保。新旧版本重疾险定义有何不同?老产品末班车要不要搭?

重疾险新定义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5日,中国保险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新版重疾险定义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通过科学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同时,《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其次,本次重疾险新定义还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定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变更使重疾险新定义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同时,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择优理赔政策保障客户权益

事实上,在新旧重疾险定义和产品交替的“换挡器”,不少险企纷纷出台择优理赔政策,让消费者安心搭上旧重疾险的“末班车”。

择优理赔政策意味着,购买了旧版重疾险产品的投保人在重疾理赔发生时,可以在符合原保险合同的“疾病定义规范(2007)”与“疾病定义规范(2020)”两项行业疾病定义规范中进行选择,为老版重疾险客户提供两种版本重疾险理赔方案中的优选条款进行理赔的服务模式。

例如,按照老版重疾险定义,甲状腺癌出险时可以按重大疾病的保额100%赔付。而即将实施的2020版重疾险定义则对甲状腺癌按照等级进行了区分,如TNM分期I期以上甲状腺癌,按重疾赔付;TNM分期I期甲状腺癌,按轻症赔付30%。

对比新旧版本重疾险定义,甲状腺癌、双耳失聪、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情况下在旧版重疾定义下理赔门槛更低;而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兹海默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和主动脉手术等高发疾病等疾病在新版理赔条件更宽松。若申请病种为冠状动脉搭桥术,病情为采用了微创“切开心包”手术,由于其不开胸未达到旧版重疾定义的“门槛”而符合新版定义,选择按照2020版重疾险定义理赔方案将更优。

有保险业内人士提醒,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是对现有疾病定义进行一定的完善和补充,拓展保障范围,使赔付条件变得更明晰、合理。尽管此时购买重疾险理赔时候可以取优,在新旧版本中采取对消费者更有利的定义进行理赔,但是其中不乏营销因素存在,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时需理性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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