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谭海琪报道: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食品安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4月27日,佛山市2021年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调研座谈会召开。
2021年3月,佛山市以省级评价验收得分96.98分的高分,被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同批珠三角6个城市中位列第一。同时,佛山还被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名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选对象。
本次座谈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围绕今年“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和夏初季节特点,对全市食品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研判,解读了最新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有关内容,并对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近期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佛山市副市长许国充分肯定了佛山高分获得“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成绩。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拿出“绣花功夫”做细做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防控,强化责任落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佛山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严防死守食品安全底线,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最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以及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加强科普宣传引导,营造出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