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高明将出台政策加大影视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最高拟奖50万元

记者今日(3日)获悉,《佛山市高明区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投资创建影视产业基地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意见稿》明确,该规定旨在加快推动高明区影视产业发展,依托佛山市南方影视中心建设规划,提升高明区影视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将高明文化产业发展进程推向新的高度。

申报扶持政策的影视企业必须在高明区内从事影视作品拍摄、出品、制作、宣发、放映、影视配套服务等影视产业相关业务,从业人员至少5人,在高明区内缴纳社保,主要经营行为在高明区内。此外,《意见稿》还对“影视作品”“影视产业基地”等名称含义进行了解释。

扶持细则方面,鼓励影视企业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佛山市高明区,利用现有产业载体投资创建影视产业基地。对符合区内影视产业发展要求,每年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给予50万奖励。影视产业基地每年至少引入5家影视企业或5个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导演、演员、编剧工作室,经营行为主要在高明区的,根据引入数量,一次性奖励影视领头企业50万元。

另外,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影视产业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引入影视剧组到高明区内进行影视拍摄取景,并为其提供影视产业相关业务服务的,引入10-15个影视剧组的,最高奖励20万元;引入16-30个影视剧组的,最高奖励40万元;引入31个以上影视剧组的,最高奖励60万元。

目前,《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1日,有相关建议或意见的市民可以联系高明区文广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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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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