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周振祥和同事们打造出的“顺德样本”:“执行110”治老赖“快、准、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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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档案
年龄:35岁
职业:顺德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荣誉:2013年获区法院个人嘉奖、区团委“优秀团干部”、区“四星级义工”等荣誉;2014年获区法院个人嘉奖、区政府个人三等功、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15年获区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区“四星级义工”称号;2018年获市法院个人三等功;2020年获省法院个人二等功。

长期以来,执行难不仅是法院狠抓的突出问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破解执行难的路上,顺德法院不断创新手段,对“老赖”们重拳出击,这背后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执行工作先进人物,周振祥就是其中一位。

为了不让法院的生效判决成为盖有官印的“纸上权利”,周振祥和他的同事们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精神,积极推动保管箱强制开启、失信彩铃、限制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执行110等执行新措施新机制,打造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顺德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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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振祥工作照。/顺德法院供图

综合利用执行措施妥善办结疑难复杂案件

2009年,大学毕业后,周振祥进入顺德法院执行局工作。他从执行局的一名书记员快速成长为审判员,于2016年被提拔为执行局副局长。2019年,周振祥被调整至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后,现担任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周振祥常被身边人视为“学霸”,戴着眼镜,斯文中透着干劲,他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源于他不断地学习。

从执行局到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周振祥的工作一直都绕不开“执行”。他善于综合利用罚款、限消、失信、拒执等执行措施,妥善办结江西异地返还设备、股权质押等疑难复杂案件。从业至今,周振祥承办的执行实施、执行异议、执行衍生诉讼、破产及破产衍生诉讼等案件约1500宗,执行到位7.8亿元,盘活土地约5万平方米。

2018年,周振祥承办了一个标的过亿的股权质押新型案件,为理顺明确该案的执行方向和思路,他第一时间发函到市监局咨询股权质押手续及所需资料。“由于股权质押案件是新型案件,拟定该案的执行通知书是十分需要技巧的,并不是套一个固定模板就完事,要懂得先礼后兵。”周振祥解释,当时,他根据市监局的复函要点,向被执行人催交相关材料并告知法律后果,但对方不断想出各种手段拖延时间,包括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由于公司拒不履行判决,恶意提出执行异议,顺德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并再次发出执行通知书,与该公司进行电话沟通,讲明利害关系,要求对方配合执行。最终对方选择配合法院执行,缴纳罚款,并在执行期限内履行完毕其义务,案件执行完毕。

组建“执行110”让执行“快准稳”

为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财产的及时、有效控制,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等拒不履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破解执行难问题,顺德法院于2017年9月18日开始试运行“执行110”工作机制,由执行法官(员)和司法辅助警察组成快速反应队伍,实行“5+2”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当时作为执行局副局长的周振祥,全程负责“执行110”制度起草、辅警培训、装备落实、日常管理及机制提升等各项工作,对细节精心打磨。“机制推出前,执行法官对工作大包大揽,却无法对每一宗案件的执行强制措施兼顾到位,有了专业的执行队伍后,执行工作实现了‘快、准、稳’。”周振祥说道。

机制施行后,周振祥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他和同事们时常通宵达旦、风雨无阻地开展联动查控。看到被执行人主动交车,群众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些画面都深深印在他的脑海中,“这一经历是我人生中一笔宝贵的财富。”周振祥感慨道。

三年多来,“执行110”队伍不断成长,已建成长效机制并不断完善,自“执行110”启动后,截至2021年6月6日,已成功扣押车辆1504部,查控被执行人657人,强制房屋开锁及清腾958间,协助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3362次。

近年来,周振祥还积极推动保管箱强制开启、失信彩铃、限制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等新措施新机制,主导起草《顺德区关于全力推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深化联动执行机制实施办法》《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协作纪要》等文件,为执行工作全流程规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贡献自身力量。

打击虚假诉讼有勇有谋

执行和破产是虚假诉讼案件相对高发的领域,相关参与人为了阻却执行、稀释债权,虚构或者隐瞒事实,心存侥幸恶意提出虚假诉讼或执行异议。

周振祥直言,不能被当事人牵着鼻子走,要按照要件进行审查,还要懂得察言观色,按常理分析。一次,一位执行异议人接受调查时,说话支支吾吾,另一位异议人不停地踢脚、使眼色,经验丰富的周振祥察觉异样,当即释法说明利害关系后,两位异议人顿感羞愧,只好如实陈述。

2016年4月,顺德法院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期间,异议申请人胡某以其承租涉案房产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请求带租拍卖。调查此案期间,细心的周振祥发现胡某与杨某是多年同事、朋友关系,为阻挠法院强制执行,双方串通虚构涉案房产租赁事实,并倒签落款日期为2013年8月1日的《房屋租赁合同》。最终,法院依法决定对异议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分别罚款3万元和10万元。

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周振祥对虚假诉讼参与人作出罚款、拘留处罚的共有18人次。“处罚的威慑力不仅在于严厉性,更在于必然性,对于玩弄司法程序,提出虚假诉讼的,查实一单、处罚一单。”

新岗位再创新成果

2021年4月,顺德法院试点建设的“智慧破产云系统”经完善、运行成熟正式推广至全市使用,成为全国首个对接破产云图的破产审判一体化智慧管理系统,并正式命名为“佛山市智汇云破产管理系统”。这也是周振祥在破产审判庭工作后,参与建设的又一项成果。

在践行司法为民的路上,周振祥一步一个脚印,用智慧和创新,赋能“执破”,打击不法、捍卫正义。周振祥深知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作为司法人员,他决心将底线思维、法治思维融入到办案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社会的良心。

文/珠江商报记者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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