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樵镇文明办获悉,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选树一批熠熠生辉、令人敬仰的道德人物,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氛围,西樵镇将在6月-12月期间开展2021“至善西樵”道德人物评选活动。
根据《2021“至善西樵”道德人物评选活动方案》,6月1日—6月30日,主办方接受推荐并进行资格预审。候选人推荐可采取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由推荐单位或个人填写好推荐表,提交给推荐候选人所居住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意见,然后报送给镇文明办。
据悉,自2015年以来,西樵镇已成功举办三届的“至善西樵”道德人物评选活动,评选出相关道德人物52人次。同时,积极推荐参评上级推荐命名活动,陈燕梅、黄伍根、周少伟、吴荣开、区建英等42人次获评中国好人、广东好人、佛山好人、南海好人等荣誉称号。

下面一起来看看这次活动设置了哪些评选标准、条件以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本次活动共计评选出道德人物(团体)若干名,另设置提名奖若干名。具体标准如下:
1、 凡在西樵镇工作、生活和学习的个人,不分职业、年龄、性别、民族,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均可作为本次道德人物评选的推荐对象。此外,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今年将事迹突出的基层共产党员作为优先推荐对象。
助人为乐:热心支持各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扶危、抢险救灾工作,热忱帮助贫困、受灾的地区、家庭和人员,事迹突出的。
见义勇为:有高度的正义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在抢险救灾、禁毒、禁赌、扫“黄”打“黑”、打击“双抢”等斗争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
诚实守信: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和良好的口碑。
孝老爱亲: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自觉尊重、孝敬长辈,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和睦美满,事迹感人,群众赞颂。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精通业务,践行职业道德,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
2、凡在西樵镇登记注册(以主管部门证明文件为准),为西樵社会作出重要贡献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团体,不限团体性质、人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均可作为本次道德人物评选的团体推荐对象。
推荐团体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推荐、宣传好人好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取得积极成效的媒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爱心企业;支持、参与、配合文明创建工作,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具有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行业内部典型突出,支持本系统、本部门员工学好人、做好事的单位或行业。
二、评选条件
(一)积极投身西樵建设,德行善美、事迹感人、令人敬仰、堪为模范的个人或团体;
(二)在西樵生活工作1年以上的居民(以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证明等资料为准),户籍年龄不限,对西樵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可适当放宽。
(三)在本镇内登记成立1年以上的团体(以主管部门证明文件为准),对西樵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或社会影响重大的可适当放宽。
(四)曾获各级道德评选活动荣誉称号的个人或团体皆可参评,已获“至善西樵”道德人物表彰的不参与评选;
(五)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评选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党纪、政纪和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其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况。
三、评选办法
采取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群众投票评选,评委会(组委会)审定的办法进行。
(一)推荐方式和资格预审
候选人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他人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由推荐单位或个人填写好推荐表,提交给推荐候选人所居住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意见,然后报送给镇文明办。
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
(二)初评确定候选人
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由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委会初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
时间为7月1日--7月31日。
(三)宣传推介
组织采编事迹,在《樵山社区》、西樵电视、南海西樵微信号等媒体进行刊播,并组织道德人物候选人巡讲巡演活动,进行宣传推介。
时间为8月1日--8月31日。
(四)群众投票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活动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平台投票以及巡讲巡演等现场投票。
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
(五)确定当选
由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专家评议意见综合评审以确定当选者。评委会把综合评审结果报组委会最后审定后,向社会发布并进行公示。
时间为10月1日--10月31日。
西樵镇文明办联系方式:0757-81899513
文字/佛山日报记者黎俏婷 通讯员张嘉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