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2日 Saturday

擦亮双眼!警惕非法集资换“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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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开篇语:今年6月是第9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日前,顺德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践行“学史力行,实干为民”,深入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种类以及常见的作案手法和方式,同时结合近年来的非法集资案件,引导群众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风险辨别能力。下面,顺德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剖析经典案例,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营造平安稳定的金融环境。

【案例说明】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此前公布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浙江望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望洲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通过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4亿元,未兑付资金共计26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3400余人,其中通过线上渠道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

据查,望洲集团通过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在线下渠道通过门店,采用发宣传单、办年会、发广告等方式宣传,理财客户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匹配望洲集团虚构的信贷客户借款需求进行投资,投资款被转至杨某个人名下账户,用于集团还本付息、生产经营等活动。线上渠道,望洲集团假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之名,以7%-15%不等的年化利率募集资金,未经依法批准归集不特定公众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支配资金。

最终,望洲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某等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杨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有关人员也被处以相应刑罚。

【案例剖析】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并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且获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设立的,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案例中,望洲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假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名义,通过虚构项目标的、非法归集客户资金设立资金池、提供假担保、承诺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用于还本付息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触碰非法集资底线,是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也具有非法集资的共同特性。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金融创新旗号,或假借扶持中小微企业、养老服务、互联网新零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之名,通过虚构项目标的、承诺高收益、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等手段,进行自融或变相自融,形成庞氏骗局,触碰非法集资底线。社会公众应当树立科学理性金融投资消费观念,切勿只顾追求高收益就稀里糊涂投资了业务不懂、风险不明的项目,要了解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保本不可能高收益。

顺德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社会公众应注意防范以金融创新为名实施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在参与金融平台的融资、投资等业务时,应当树立金融投资风险责任意识,正确评估自身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

文/珠江商报记者卢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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