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3号),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6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问:养老金增加的部分,南海什么时候发啊?
答:您好,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尽快落实,请您放心! 1-6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预计在近期(6月底前)发放到位,敬请留意。
广东2021年基本养老金具体怎么调?一起来看看→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并按2020年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注:从今年起,上半年的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下半年退休人员一致,因此不再纳入当年的调整范围,纳入明年的调整范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加发4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
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累计缴费年限挂钩:
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月标准的1.8%加发。
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计算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15元。
挂钩调整体现效率原则,有利于激励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
倾斜调整
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等群体予以照顾:
一是高龄人员按年龄分四个档次倾斜调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
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
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
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
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
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来源:通讯员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