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桂城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接到街道河长办发来的消息,称发现有工厂在社会主义河偷排污水,随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排查。目前,相关部门已对5家无牌无证印花厂进行取缔,并采集水样,下一步将对涉案企业和物业权属人开展立案调查。
6月25日,桂城街道发现并取缔一偷排污水的无牌无证印花厂。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丁当制作
时间回到6月25日中午时分。当时,桂城街道河长办正在开展“清四乱”净岸行动。在拆除乱建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社会主义河岸边一瓜棚乱建的草丛里隐藏着一条塑料管,乳白色的污水正缓缓流出,污染河涌,工作人员当即上报。

执法人员发现有工厂在社会主义河偷排污水。
收到该消息后,桂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谭日泉立即组织桂城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河长办、应急办、查治办、市场监督所、综合执法办、东区社区、中区社区等单位到达现场,对河涌周边进行排查。
沿着河涌一路巡查,执法人员发现乳白色的污水是从东区社区一家鞋厂内的印花厂中偷排出来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发现该厂房内共存在5家无牌无证印花厂,生产环境十分恶劣,作业时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放到社会主义河。

谭日泉带队到无牌无证印花厂巡查。
执法人员来到其中一间印花厂,看到该厂工人正在对印花版进行洗版作业,现场未配套废水治理设施,五颜六色的洗版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你们的污水完全没经过处理,严重污染了河涌,必须立刻停工!”谭日泉当场表示。

无牌无证印花厂生产环境十分恶劣。
针对上述厂企污染河涌的违法行为,桂城街道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已现场进行水样采集,接下来将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涉案企业和物业权属人开展立案调查,依法对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此外,为防止上述无牌无证印花厂继续污染环境,执法人员现场对其进行清理取缔。

五颜六色的洗版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中。
今年,生态环境部门已对平北3家印花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各处罚款人民币300000元。执法人员提醒各企业主,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环评手续,配套污染物治理设施并通过自主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依法依规经营,共同守护桂城碧水蓝天。

执法人员现场对无牌无证印花厂进行取缔。
若市民发现周边厂企存在偷排污水行为,可致电12345、12369、81810100等进行举报。
相关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丁当
通讯员/陈锦强
通讯员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