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6月27日,高明区明城镇明阳村党委举办“七一”主题党日暨述职及表彰活动,表彰模范党支部和授予党员先锋称号,进一步凝聚党员和各方力量,加快推进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建设工作。
活动上,明阳村党委第一书记杜锦华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随后,明城镇明阳村委会程屋村、七社村、东门村、岗头村、龙潭村党支部书记先后上台,围绕近期乡村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乡村发展计划做述职宣讲,并对明阳村组织振兴试点建设工作的开展提出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明阳村委会程屋村、七社村、东门村、岗头村、龙潭村党支部均在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中积极凝聚党群合力,带领群众清理村中卫生死角、除四害,进一步美化乡村环境,村民主人翁意识、集体意识观念明显增强。
随后,明阳村党委为七社村党支部、东门村党支部、程屋村党支部等9个模范党支部分别颁发牌匾,并为陆飞明、程雪芹、谭佩华等13名在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等重要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颁发荣誉证书。

明阳村党委为七社村党支部等9个模范党支部分别颁发牌匾。镇街供图
活动中,明城镇党委书记朱立坚等镇领导还为何桂英、李见金等29名党龄超过50年的老党员颁发和佩戴“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鼓励他们多支持乡村工作,为乡村发展提意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老党员莫意平说,她将继续投身乡村纠纷调解等工作,为乡村建设出一分力。

明城镇党委书记朱立坚为明阳村党委党龄超过50年的老党员颁发和佩戴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镇街供图
朱立坚表示,明阳村是中组部、财政部确定的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是全省19个试点之一,更是全市唯一一个试点,明阳村有着丰富的红色资源,推进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建设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全体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投身家乡建设,为明阳村、明城镇的发展建言献策、添砖加瓦。
文/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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