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百废待兴 恢复生产热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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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丢荒一亩地,不准饿死一个人”,这是解放初期党发出的口号,同时党号召并组织大家艰难度荒、恢复国民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百废待兴,全国各地着手恢复生产。这时的顺德仍是一片狼藉,党员干部节衣缩食,艰苦朴素,与顺德民众共渡难关。顺德农业及工商业稳步前进,土地改革、农业合作运动、工商业对资改造等多措并举,大家热情高涨恢复生产。

土地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

1951年至1953年,全县铺开土地改革运动,地主、富农占有土地面积由72.7%减少到8%,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劳动阶层占有土地总面积由27.3%增加到92%。

土地改革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1年1月至1952年4月,工作重点是“清匪反霸、减租退押”,也称“八字”运动。第二阶段是1952年5月至11月,工作重点是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地主的生产资料,征收多余的生活资料,分配斗争果实。第三阶段是1952年12月至1953年4月,重点是土改复查。

土地改革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解放农村生产力。变封建的地主阶级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结合土改进行查田定产,颁发土地证,确定了产权,固定了负担,安定农民的生产情绪,鼓舞了农民生产热情。

农业生产合作社雨后春笋般涌现

土改运动结束后,一区云路乡5户农民自愿组织生产互助组。至1953年秋,全县组织起10个常年互助组和36个季节性临时互助组。同年冬,正式成立4个互助组。以后,临时互助组大部分发展为常年互助组或联组。此后一段时间,互助组与初级农业合作社(简称“初级社”)并行发展。

1954年上半年,中共顺德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精神,在7个区试办10个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按股分红(利),作为全县农民兴办初级社的榜样。至1955年1月,共组建初级社136个,入社农户4754户,占农户总数5.1%,分布全县10个区84个乡。随后,许多互助组把土地结合起来,按初级社形式进行经营。8月起加快办社步伐。至11月20日,全县先后办初级社1119个,入社农户38865户,占农户总数41.7%。翌年,初级社与高级社并行发展。

高级社与初级社的区别,是土地归社,取消土地分红,生产资料折价入社,全部实行按劳分配。1956年1月,本县第一个高级社在云路乡诞生,合作化高潮随即全面铺开。1956年冬,把分布在12个乡的53个初级社进行升级和合并,发动单干户入社,全县高级社增至323个。1957年9月,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整顿农业社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1957年冬,小社再次并大社,全县的高级社合并为274个。

对工商业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949年末,全县有工业和手工业企业3013家,其中国营工业仅1家。1955~1956年,经过对私营工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业、公私合营工业和集体手工业合作经济已占绝对优势。此后形成以缫丝、丝织、制糖、机械等行业为主的县属国营、集体的经济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发展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并对私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形成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小组)、公私合营商业和个体商业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统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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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各行业公私合营合作商业暨手工业合作化大胜利的游行队伍。/顺德档案馆供图

1949年11月,良容军管会接管的顺德糖厂,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国营企业。随后建立起县人民机器厂、利国糖厂、建国糖厂、北滘糖厂、水藤丝厂、桂里丝厂、容里丝厂以及5家电厂。

1953-1954年,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壮大,国营和公私合营工业发展到31家,产值占全县工业产值的83.9%,职工人数占全县56.22%。“一五”计划(1953-1957年),新建顺德丝厂、龙江丝厂、乐从糖厂、顺德酒厂、伦教电厂、华侨玻璃厂6家国营工厂。

1957年,共有国营工业36家,职工1.13万人,产值934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6.9%。

1958年,大办地方工业,新办水泥厂、罐头厂、化肥农药厂、造船厂、炼钢厂、第二钢铁厂、人造纤维厂、缫丝机械厂等一批国营工厂,并扩大农机厂、陶瓷厂、印刷厂。

经过1959年和1961年两次调整,人造纤维厂、炼钢厂等先后停产。此后,公私合营工业先后转为国营或下放给公社管理。

1978年,国营工业47家,职工2万多人,产值3.05亿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37.22%。

新中国建立初期,商业仍以私营为主。县人民政府颁布市场管理法令,统制市场价格,开展工商登记,核定经营范围,通过贷款、订约、加工、收购等方式,促使私营商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1952年3月,全面开展私营商业调查登记。1954年4月,开始粮食统购统销。1954年9月15日,实行棉布统购统销。1955年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方针,扩大国营商业对私批发,扶持部分零售私营商业,全县私营(含经、代销)、公私合营商业零售额3338万元,占社会纯商业零售额的58.5%。

1955年12月下旬,县委成立对资改造领导小组,组成28人的工作队,首先选择容奇镇的杂货行业为全县第一个公司合营试点。翌年,对资改造工作在全县铺开。

1956年底,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公私合营商业、合作商店(组)分别归口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管理。1964年4月,全县领取临时营业证书的小贩有1080户。1978年底,全县个体商贩只有561户。1979年以后,经营范围放宽,个体商贩逐年增多。

文字整理/珠江商报记者王艳美

参考资料:

1.《顺德县志》(1996版)

2.《中共顺德历史大事记(1949.10.-19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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