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拒不支付抚养费,这位父亲被起诉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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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本该是孩子的最强后盾之一,而这位父亲却是个例外,他移居外地并更换手机号,有意躲避抚养责任……昨日,顺德检察院公布一宗案例,一位父亲因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经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男子移居外地拒不支付抚养费

2019年4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协议离婚,双方约定3岁的儿子小明随母亲生活,父亲大明(化名)需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小明年满18岁,上述协议经顺德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生效。

判决生效后,大明仅在2019年5月支付了1000元,后再未支付其他抚养费,还移居外地并把登记在法院的手机号码销号。前妻多次通过微信等渠道联系大明,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未果,遂三次向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区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并作出裁定,多次向大明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法院申报财产状况、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但因联系不上大明,文书无法送达。

经法院调查发现,大明自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一直有大额交易,包括酒店、酒吧、超市、汽车美容消费等,认为大明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不执行法院的裁定,遂将案件线索移送顺德区公安机关。

有能力执行却躲避责任被起诉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以大明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顺德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大明辩称其自2019年6月起前往外地,注销了原来的手机号码,其间没有收到过法院的相关文书;其想支付儿子的抚养费,但因为无业、无收入也无其他财产而无法支付。

顺德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大明在知道自己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情况下,拖欠抚养费共计69000元没有支付。其间,大明注销了留在法院的联系电话前往外地,没有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法院,有意躲避相关责任。此外,大明在2019年8月至2020年年底,平均月收入达万元以上且有高额消费情况,而对大额收入来源,大明一直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因此,顺德检察院认为大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于2021年5月27日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2021年6月16日父亲节前夕,大明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逃避养育责任违背国法人伦

于法,司法公信力和法治的权威绝不允许被随意践踏。于情,教养孩子乃父母天职,连养育孩子的责任都逃避,严重违背国法人伦。本案中的父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不仅仅丢失的是自由,还有自己为人父的资格,自己在社会的诚信。

希望以这宗案例让法治社会之下的每个孩子都能快乐健康地成长,也劝诫那些抱着侥幸心理千方百计逃避执行义务的执行人悬崖勒马,挑战法治的权威,终将自食恶果。

文/珠江商报记者谢意 通讯员顺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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