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继续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工作,佛山市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暂至今年12月31日,即今年1月1日~今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和具体要求保持不变。
Q: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领呢?
A: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1、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佛山市、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Q:失业补助金申领截止日期是?
A: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逾期不受理申报。
Q:失业补助金能领到多少钱?
A:分两种情况:
1、在佛山市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2、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Q:能领多长时间?
A: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
Q:怎么申领失业补助金呢?
A: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1、线上办理: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粤省事小程序、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办理申请。
2、现场办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最后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各分局(办事处),填写《失业补助金申请表》办理申请;或在社银智能柜员终端机自助办理。
来源: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整理:佛山日报记者何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