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投资理财上当受骗了怎么办?立过的遗嘱还能改吗?7月19日,西樵镇大岸村幸福院开展法德大讲堂。50多名长者前来学习《民法典》,提升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西樵镇大岸村幸福院开展法德大讲堂。
佛山市南海公证处副主任、公证员林欣欣从老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的撤销、居住权、遗嘱与遗赠抚养协议、财产继承这五大方面详细解读《民法典》,教导长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对于老年人最关心的遗产继承问题,林欣欣结合生动的案例,详细讲解了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的新举措。林欣欣指出,老年人没有做特别安排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规定,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长者们认真学习《民法典》
若老年人的子女先于老年人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能不能代替子女来继承?若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先去世,其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能不能代替兄弟姐妹来继承?“这是可以继承的。”林欣欣解释,《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范围,尽可能让老人财产在家族内部流转。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本次“村居法德大讲堂·推进乡村振兴”——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公室主办,珠江时报社、西樵镇普法办公室、狮山全媒体新闻部承办,西樵镇创思驿站、《樵山社区》协办。
文/图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何泳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