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禅城法院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座谈会,并发布了《2016-2020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通过对5年内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司法保障。
特点:财险纠纷占比超9成 网络投保纠纷飙升
白皮书指出,截至2020年底,禅城区共有保险主体机构54家,保险中介机构75家。全市60%的保险主体机构落户禅城,禅城法院也成为佛山市受理保险合同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
据统计,2016年-2020年,禅城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568件,诉讼标的约2.89亿元。其中,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数量占总数的93.38%,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占6.38%。
相比之前的案件,这五年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争议焦点明显呈复杂化、疑难化趋势。其中,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争议焦点主要表现为被保险人单方定损金额是否合理、针对特定类型损失设计的免责条款能否生效等。

7月20日,禅城法院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座谈会,并发布了《2016-2020年度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年来各保险机构纷纷发力互联网保险业务,通过电子网络投保产生纠纷的案件呈大幅飙升的态势。电子投保、微信定损、网约车保险赔偿、信贷类保证保险合同等新类型纠纷大量涌现。
白皮书指出,电子网络投保案件中,因整个投保流程是在互联网操作,网络载体的虚拟性加大了法官查明事实的难度,如由于投保环节流程设计不够完善,导致部分案件难以确认电子签名是否为投保人专有及控制,难以核实电子签名是否投保人的真实意思等。
措施:建保险合同审判合议庭 实现类案专审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禅城法院高度重视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工作,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保险合同纠纷审判质效。
在进行司法裁判时,禅城法院树立正确的商事审判理念,组建专门的保险合同审判合议庭,由3-4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集中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实现类案专审;针对保险合同审判疑难问题,编辑保险合同纠纷审判实务问答,统一裁判标准,做到类案同判;组织力量攻坚解决保险费用的复杂计算公式,开发法律文书快速生成系统,提升涉保证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的审理质效。
同时,禅城法院与佛山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向行业协会和区内各保险机构反馈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公布法院裁判标准,听取保险机构建议和意见。禅城法院还积极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反馈保险争议热点,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禅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怀晓红介绍,为了更好地提升保险合同纠纷审判质效,禅城法院正积极建设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金融(保险)巡回法庭。目前,金融(保险)巡回法庭已基本建成,不久将正式启用。
建议:保险消费者要诚信 保险机构要规范
白皮书指出,从2019年开始,随着几个主要保险机构业务种类、规模的扩大,禅城法院受理各类一审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爆发性增长的态势。如何避免产生保险合同纠纷?白皮书向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出相应的建议。
保险消费者首先要诚信,投保人要如何告知相关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对于先出险后投保、带病投保、伪造虚假理赔等有违诚信的行为,不仅不能得到保险理赔,还将面临罚款等民事强制措施,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还将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同时,投保人要树立科学投保的观念,了解清楚所购买保险的相关条款,关注保险宣传内容是否与保险合同文本内容存在差异,及时询问了解保险产品的实际承保范围,特别要关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及理赔条件,在诉讼中要注意证据的留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保险机构而言,应规范内部管理,健全营销机制,提升合规治理,在开拓新类型保险业务时加强保险精算和法律尽职调查,完善合规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呈大幅飙升态势的通过电子网络投保产生的纠纷,保险机构要完善电子网络投保流程,例如优化电子签名的采集以及人脸识别等技术在电子网络投保流程中的科学运用,构建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险条款在线交付机制和强制阅读机制,研究采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证据留存流程。
文/佛山日报记者郭美欢 通讯员罗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