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城市创建关系打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形成有序的社会管理、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培育文明的社会氛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课题。佛山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2020年,佛山连续第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测评体系成绩在全省6个地级市文明城市中居首。
日前,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甘绮霞接受采访时表示,成绩属于过去,在新的起点上对标对表全国一流文明城市,佛山文明城市创建还存在着创建意识待进一步提升、市民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城市精细化管理不足等短板。
审视文明城市建设,市文明办要以短板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全域文明创建,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机制,力争实现2023年第四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争创“文明典范城市”的目标,助力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强化城市精细管理 15项重点专项工程补齐短板
甘绮霞表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做好一时并不难,难的是坚持。因此佛山创建文明城市要不断完善常态化创建机制,来弥补各领域精细化管理的差距和不足。
比如,佛山城乡面貌总体不错,但在背街小巷、非建成区乡镇、集贸市场周边等地方,脏乱差、车辆停放不规范等问题仍较常见。在商场超市、商业街区、景区景点,无障碍设施、母婴室、志愿服务岗等体现人文关怀的设施还不够完善、功能效果还不能发挥到最好。这些都是很局部、很细微的问题,但正是“细微之处见高下”。
“现在不少部门和干部都比较重视文明城市创建的硬件指标,硬任务很重要,但软件建设同样很重要,软硬结合才更能彰显常态化的文明。”甘绮霞认为,这一方面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市民群众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另一方面也可以思考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因此,今年市文明委要持续深化15项重点专项工程:在改善市容环境方面,要推进公益广告“文明风景线”建设、老旧社区改造提升、公共环卫设施提升、美丽村镇整治提升等工程;在促进生活便利方面,要推进农贸市场(批发市场)“星级升级改造”、校园文明创建、母婴设施便民提升、公共机构和窗口行业“文明诚信示范点”建设等工程;在优化交通出行方面,要推进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高速公路沿线环境优化、交通秩序提升等工程;在深化文明实践方面,要推进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传承弘扬好家教好家风、网络文明促进等工程。
为了压实责任,各重点专项工程由市委、市政府相关分管领导分别牵头负责。每项重点工程都确定了一个牵头单位、若干配合责任单位,制定时间表、线路图,并计划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擦亮“信用佛山”“敬业之城”品牌 加快推动文明行为立法
佛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除了要在硬件上升级、提质,也要高度重视服务质量、人文素质、人际关系等软环境的打造和提升。近年来,佛山文明城市创建强化品牌引领,树立擦亮了“大爱佛山”“信用佛山”“志愿之城”“乐善之城”“敬业之城”等文明品牌。
“‘信用佛山’‘敬业之城’文明品牌与企业联系密切。”甘绮霞表示,接下来,市文明办将会同发改部门,围绕诚信红黑榜建设、诚信文化培育、诚实守信企业选树等内容再发力,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再添一抹亮色。在“敬业之城”方面,加大推进企业新时代文明实践点的建设力度,与工青妇等力量联动,把党的创新理论、方针政策传递到企业,切实做好员工关爱工作,鼓励动员广大企业员工参与制造业城市的发展当中,为佛山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贡献力量。
目前佛山社会生活中存在一些“老大难”不文明行为和现象,比如公共场所吸烟、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乱刻乱画、养宠扰民、违法占道停车、乱停放共享自行车、滥食野生动物等,影响正常社会生活秩序,给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带来隐患。
甘绮霞介绍,佛山正加快推进《佛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以法规形式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要求、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争取今年正式出台实施。
《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从基本规范、保护生态环境、爱护公共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文明经营等17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在不文明行为治理上,《条例》提出建立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探索以劳代罚,强化教育弱化处罚。
文/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 通讯员何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