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韦春洪获司法部评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他试行的“案前调解”制度,去年共成功调解当事人纠纷达到30余起,该制度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快速解决纠纷矛盾,取得很好社会效果。

韦春洪深入社区开展法援普法宣传活动。区司法局供图
2020年,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响应司法部“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为表扬先进、激励士气,司法部特选出100个“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单位和200名表现突出个人,广东司法行政系统5个单位获选表现突出单位,10人获选表现突出个人。其中,佛山市高明区法律援助处主任韦春洪获“表现突出个人”表彰。
韦春洪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关心民生的区人大代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明区部分企业在疫情当中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出现劳资纠纷。韦春洪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落实“应援尽援”政策,将法援工作平台前移到矛盾纠纷现场,引导员工依法表达诉求和依法维权。
过程中,韦春洪深入企业参与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做职工的维权后盾,做到现场调查、及时预警,积极跟踪处理,成功化解了多宗群体性劳资纠纷矛盾,既保住了职工的“饭碗”,也支持了企业生产,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韦春洪在社区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宣传活动。区司法局供图
根据疫情期间的调解经验,韦春洪总结出一套“案前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的思路。从去年起,韦春洪在高明区法律援助处试行“案前调解”制度,通过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平台作用,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据统计,2020年全年,“案前调解”制度直接成功调解当事人纠纷达到30余起,其中群体性纠纷5宗,涉及人员达300多人。
“如今,许多法援申请人到高明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时,都要求先行调解。”韦春洪表示,“案前调解”制度的实施,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快速解决纠纷矛盾,取得很好社会效果。他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将继续积极落实“应援尽援”政策,以区人大代表身份参政议政,持续关注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肖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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