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城数字城管中心接连收到市民投诉称,有人在桂城天安中心垃圾收集点附近焚烧垃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接报后,桂城数字城管中心坐席员随即协调桂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到场处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火堆仍在燃烧且紧挨装有废物树枝的垃圾池。一想到火势蔓延至垃圾池或将引发更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迅速从附近水龙头取水将火扑灭。
对此,桂城数字城管中心提醒,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款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露天场所和环卫设施内焚烧树叶、木柴、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对于违法规定者,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桂城数字城管中心还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在露天尤其是周边堆满易燃物的公共场所焚烧垃圾,避免造成安全事故、污染环境。如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致电12319或在微信公众号“佛山城管执法”进行反映,数字城管中心将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到场处置。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周钊泷 通讯员 伍慧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