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网购时多通过查看“好评”来入手商品,但一些不良卖家为提高网店排名,竟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以各种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并于近期发布了第一批10宗典型案例,其中,顺德区2宗“刷单炒信”案件在列。
乐从镇市场监管所根据线索调查发现,从事网店制作、运营及维护相关服务的网店经营者A某为招揽客户,向客户提供垫付货款刷单的服务。根据客户的需要,A某联系“刷手”对客户的店铺进行下单交易,然后通过转账先垫付订单金额给“刷手”。订单交易完成后,A某转佣金给“刷手”,再向客户收回垫付的订单金额及佣金。

从2020年4月至12月,A某共垫付货款刷单121单,产生订单金额及佣金合计3.56万元。乐从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罚款的处罚。
而北滘市场监管所也根据线索调查发现,在某电商平台经营网店的B某,为提高网店销量排名,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委托刷单公司以刷单方式,虚构了网店的交易记录、销售量等。B某共虚构交易165笔,虚构交易金额共1.92万元。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上述两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所属镇街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上述两位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相关罚款的处罚。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通讯员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