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高明区人大换届选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人大换届选举知多少(二)

为什么要进行人大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需要遵守选举法哪些新修改的内容?本期《人大换届选举知多少栏目》带你了解法律常识,帮助大家依法依规地参加换届选举。

问:为什么要进行人大换届选举?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而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通过选举依法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再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监察委员会,这样,各级国家机关才能建立和运作。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届满法定任期后,就要通过选举进行换届。

问:本次换届选举工作需要遵守选举法哪些新修改的内容?

答: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新修改内容有:一是增加一条,作为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二是第十一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改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四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五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四十名。”第一款第四项改为:“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五名。”三是将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将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情况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四是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还应当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所在机关、单位给予处分。”

文/佛山日报记者黎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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