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九江有家企业偷偷摸摸在高速桥下偷倒工业固体废料,九江生态监管所迅速处理并责令某企业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该部门提醒,不少企业年底开展清场、清洁工作,若有偷倒偷排现象,部门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顶格处罚。
当日,九江生态监管所接到市民投诉电话称,下北社区铁滘直街西二环高速桥底有偷倒工业垃圾现象。该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查,发现该处确实堆放了7袋海绵、废纸和木板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并从中发现某家具厂的货运单信息。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偷倒工业固体废料。
“请马上过来下北社区铁滘直街西二环高速桥底,发现你们企业有偷倒工业固体废料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联系该企业负责人,确实是该企业的司机偷倒后,立即责令该企业负责人清理偷倒的一般工业固废。目前已清理完毕。
另外,经查阅资料发现,该公司未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合同,生产时产生的工业固废大部分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九江生态监管所责令该企业和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合同,规范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并做好相关台账及转移联单。
“年底,不少企业开展清洁、清场等工作,会产生大量的垃圾,企业一定要将这些垃圾交给有资质的企业处理。”九江生态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得不到合适处置的固体废物不仅会为九江的水、土壤等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随意丢弃固体废物更会得到法律严惩。广大市民切记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九江生态监管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接下来,九江生态环境分局还将继续形成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危废固废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一追到底,严厉查处,彻底斩断利益链条。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一旦发现偷倒行为,及时向部门反映。

工业固体废料被清理。
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的规定,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二十万元的,按二十万元计算。
文/ 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沈芝强
通讯员 韦兴华
图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