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杜达雄 通讯员何海萍报道:4日,记者从顺德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以来,顺德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全面强化交通违法整治,严查大货车超载、沙漏、超高超长超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查获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2252起,其中超载238起。
2月25日,勒流交警中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在辖区港口路开展路面治超治限行动,接连查获2辆超载大货车。凌晨1时4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粤A号牌大货车有超载的嫌疑,于是上前截停车辆,并引导该车进入治超场过磅,证实该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民警按照规定对车辆驾驶员毛某进行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实行卸货转运。
4分钟后,驾驶人曾某驾驶货车途经执勤点时被民警截停。经查,该车限载40吨,实载86.14吨,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执勤民警当即对驾驶员曾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依法予以处罚。驾驶员曾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联系车辆将超载货物进行转移。
据了解,两辆被查的大货车,都是从港口路沿线的公司装载货物,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凌晨偷跑可以逃避超载处罚,结果被逮个正着。对此,交警部门于2月28日对相关公司进行约谈,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宣传治超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灌输到每一个从业人员,做到人人皆知,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再次发生。
“检查中一旦发现运输车辆超限,我们会依法进行暂扣处理,引导车辆到附近卸货场卸货至轴载质量以下,才允许安全放行。”顺德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存在超载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车辆,司机和相关企业将受到“一超四罚”的处罚,即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记分外,将有关信息抄送运管部门,由运管部门依法对货运车辆和驾驶人、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依法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顺德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全面强化交通违法整治,严查大货车超载、沙漏、超高超长超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查获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2252起,当中超载23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