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阮凤娟报道:记者3月10日从佛山市商务局获悉,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奖励资金将从3月15日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可于4月1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申领奖励资金。
根据《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奖励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该资金奖励对象为在佛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2021年全年一手车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7%(含)以上,且销售额符合相关情形的将获得资金奖励。其中,2021年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5%(含)及以上,且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佛山还大力支持新设立汽车销售企业做大做强。根据《申报指南》,2020年、2021年在佛山市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2021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0万元;销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以下为《申报指南》全文:
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奖励资金申报指南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下面全部条件:
(一)已在佛山市进行商事登记的企业法人;
(二)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登记并录入一手车车辆交易信息;
(三)在信用佛山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包括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奖励的内容及标准
(一)2021年全年一手车销售额(下称“销售额”,以税务部门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据为准,如申报企业在本市内有多家分支机构,则销售额为该企业及其市内分支机构一手车销售额总和,下同。)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7%(含)-10%,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15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20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二)2021年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0%(含)-15%,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5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35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
(三)2021年销售额比2020年销售额增长15%(含)及以上,且销售额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2020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
2.2020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50万元;
3.2020年销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70万元;
4.2020年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四)支持新设立汽车销售企业做大做强。2020年、2021年在佛山市新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2021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20万元;销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企业仅可选择本条中的一项扶持类型进行申报。
三、申报流程
资金申领采取线上“秒报秒批秒付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进行在线申请,全程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汽车销售企业自3月15日起,通过佛山扶持通程序或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以下简称佛山扶持通)完成实名注册、对公银行账户信息核验并登录后,进入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资金申领入口,点击申领后在系统弹出奖励资金申报界面对申报企业的主体信息,2020、2021年度销售额信息,销售额增长率信息,系统自动匹配的奖励类型及奖励金额信息等进行确认,企业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再勾选信息真实性承诺,即可提交申领。申领成功后,补助资金将发放至企业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对申请信息或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线申诉。
四、申诉流程
(一)申诉所需材料及提交方式
申诉人可通过佛山扶持通在线提交相关申诉材料:
(1)拍照或扫描上传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2)拍照或扫描上传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一手车销售额及同比增长情况表及2021年的完税证明。
(3)在线填写《资金申报表》(详见扶持通系统)、企业名下对公银行账户信息。
(二)申诉办理程序
申诉人通过佛山扶持通提交相关申诉材料后,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市监部门核定企业是否为“在佛山市进行商事登记的企业法人”,税务部门核定企业提供的销售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商务部门审核企业申报内容是否符合补助范围、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补助金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商务部门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进行相关资金拨付;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审核部门说明理由。申诉办理结果通过佛山扶持通反馈给申诉人。
四、其他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不得拖延兑付时间,严禁骗取奖励(补助资金)及其他违法申领行为,如发现骗取、违法申领行为的,商务部门有权取消补助申领资格并追回已拨付奖励(补助资金)。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