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补贴不低于1200元!高明拟修订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

高明区计划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作出修订。记者今日(14日)获悉,新的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每人每月补助拟不得低于1200元。

修订稿提出,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资格认证、管理、使用等,经区农业农村局资格认证,并与所在镇政府(街道办)签订有效动物防疫劳务合同的人员均称为村级动物防疫员。这些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当地镇(街道)政府双重领导。

计划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需要具备熟悉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取得动物防疫员认证资格等七大条件,主要承担服务区内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任务,按规定加挂免疫标识,填发免疫证明,建立免疫档案(台账)、负责服务区内的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牧生产情况统计调查等多项职责任务。

修订稿提出,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不得低于1200元,补助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而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考核由签订劳务合同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区农业农村局派员参加,每年开展一次。无故不参加技术培训的、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防疫员将会被取消资格,原则上三年内不再接受资格申报。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目前实施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距离印发已经接近10年,逐渐不适应近年来高明区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现阶段的畜禽养殖业对动物防疫工作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中坚力量,关系到畜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计划修订该管理办法,更好地为高明畜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文/佛山日报记者何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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