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解决高明区医疗卫生人才短缺等存在问题,增创人才发展新优势,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旨在持续优化卫生人才引进和发展平台,促进全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意见稿,引进人才类别共有6类,分别为医学领域行业专家、学科带头人,高学历医学人才,高职称医学人才,紧缺医学人才,中初级医学人才以及柔性引进医学人才。以医学领域行业专家、学科带头人为例,意见稿指出,对全职新引进国家级、省级、地方级领军医学人才给予安家费和个人补贴,其中国家级医学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费220万元、个人补贴90万元,省级医学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费150万元、个人补贴60万元,地方级医学领军人才给予安家费100万元、个人补贴15万元。
同时,实施“高明区医学人才培养项目”以及“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用3年时间,建设高明区高层次医学人才队伍,带动全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整体提升。选拔培养医学人才60名,其中骨干医学人才50名(“骨干医生”30名、“骨干护士”8名、“骨干药师”6名、“骨干医技”6名)、首席医学人才10名(“首席医生”6名、“首席护士”2名、“首席药师”1名、“首席医技”1名),以及选拔培养“青年中医临床人才”12名。
对参与“高明区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及“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工程”的医学人才在3年的培养期内给予个人津贴及科研津贴。其中首席医生、首席护士、首席药师、首席医技个人津贴为2500元/人·月,科研津贴为10000元/人·年;骨干医生、骨干护士、骨干药师、骨干医技个人津贴有为1200元/人·月,科研津贴为5000元/人·年;年中医临床人才个人津贴为1200元/人·月,科研津贴为5000元/人·年。
公示时间截至2022年3月2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卫健局反映,反映情况需提供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书面材料请寄(或送达)至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人:张小敏,联系电话:88880061。
文/佛山日报记者陈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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