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个论 | 争当佛山市场主体“靠谱的受托人”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佛山锁定“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目标,致力打造佛山“益晒你”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暂定名)》,充分彰显全方位、尽全力服务市场主体的决心和魄力。在此背景下,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不负“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宗旨,在内强化服务市场主体的认识和担当,在外找准服务市场主体的方式和方法。

一是准确理解佛山服务市场主体的“服务”,做好市场主体利益“受托者”和“维护者”。佛山所提出的服务市场主体,不是简单将服务理念“输入”原政府行政行为及其理念中,而是要使政府行政行为及其理念实现根本性和实质性的变革。佛山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正视与市场主体间“受委托和委托”的关系,牢记“市场主体服务者”的身份,做好市场主体共同利益“靠谱的受托人”,将所受托公共利益依法科学分配给市场主体、用于保障市场主体利益,确保市场主体追求和实现利益的公平机会,实现市场主体实际占有利益的基本公平,并且严厉打击一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将受托公共利益当成“特殊利益”自我享用的行为。

二是善于利用行政程序特有功效,培植政府和市场“以诚相待、相互信任”的习惯和品质。“行政程序”这一“意思表示规则”,将抽象的诚实信用具体化,使政府和市场主体间的诚实信任具有“统一客观标准”和“现实可操作性”,有助于诚实信任意识的养成。体现在:政府和市场主体可通过遵循行政程序作出“意思表示”,表明诚意和对对方的信任,亦可由此获得对方信任。因此,佛山要高度重视行政程序的设置和落实,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发布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遵守回避听证等程序规则,还要多加引导市场主体在程序上诚实合作以获得政府信任,从而达成实体要求和利益期望被政府满足的目的。与此同时,当行政或市场主体违反行政程序规则、破坏信任关系时,严格追责,坚决捍卫诚信关系,努力使“以诚相待、相互信任”成为佛山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共有习惯和品质。

三是在“高度满意行政”导向下提供“超预期”体验感,让服务兼具动态性、普惠性、公平性。市场主体满意是佛山服务市场主体的价值支撑。佛山不能满足于建立“满足行政”,而要争取做到“高度满意行政”,即在法律框架内,主动提高自我要求,将行政过程和行政结果做到“超出”市场主体预期标准,全方位、全场景、全过程改善市场主体的感官体验、情感体验、行动体验和关联体验,给市场主体比“达到标准”更佳的服务体验感,从而获得市场主体更多的心理认同、政治信任和政治支持。另外,“满意”是比较而言的,现在市场主体满意,可能跟其他行业、其他城市更优质的一对比,就不满意了。所以佛山要做“能动响应的政府”,随时做好反思、创新和改进服务的“动态调适”准备。提升服务普惠性、公平性,不仅要跟上市场主体最新需求,还要兼顾各行各业市场主体,不能仅为部分市场主体或特权市场主体服务。

四是围绕“行政自制”打造政府内部规制体系,锻造一支“敢用权、会用权、用对权”的队伍。一旦行政行为有损市场主体利益就容易引发冲突纠纷、政府公信力受损等不利后果,必须严以约束和规范。比立法、司法、舆论等外部监督手段更有效的是依靠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控制。故佛山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进一步增强行政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避免因违法行政行为引发市场主体提起复议、诉讼等法律风险。一要在日常工作中将法治教育制度化、常规化、高频化,让政府工作人员在行政过程中摒弃“利己主义”动机,保持“行政良心”,减少权力滥用和寻租。二要树立“过程管理”理念,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查找行政过程中的风险点和监控点,在监控点上建立监控指标,实现对行政行为全过程的提醒和监督,确保政府工作人员用权有数、有度。三是完善科学合理的内部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激发政府工作人员事业心和成就感,让其在岗位上以主人翁的态度自发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以内部测评指标等倒逼其谨慎用权、规范用权。

文/王雅玲

(作者单位:中共佛山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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