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车辆行驶时,孩子探出天窗,南海交警:罚!

近日,一辆行驶在狮山镇桂丹路的小客车上,两名孩子兴高采烈地把身体伸出天窗外嬉戏。获悉该情况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经过调查联系到了该小客车驾驶员何某,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3月13日下午,有市民途经南海桂丹路时,发现在一旁行驶的一辆粤E号牌小客车打开了天窗,两个孩子从汽车天窗伸出身体嬉戏玩耍,而该车的驾驶员却没有制止,情况很是危险。市民随后将该情况向交警部门反映。

获悉情况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罗村中队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结合市民提供的信息,确认车辆后,随即通知该车驾驶员何某到罗村中队协助调查。

驾驶员何某到罗村中队协助调查。

经了解,何某称当天他驾驶粤E号牌小客车沿桂丹路往桂城方向行驶,车上搭乘两个孩子。期间,他顾着观察路况,没有留意到两个淘气的孩子打开了天窗将身体伸出了车外。发现后,何某劝阻了两小孩的行为,但孩子不听劝,何某也就没在意,只是放慢了车速。

民警对何某忽视安全,纵容孩子做出危险行为的做法进行了指正,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告知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让孩子把身体伸出天窗外既不安全,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车辆行驶过程中出现急刹或急转弯,孩子会因没有安全带的保护,极有可能被摔出车外,造成严重且不可弥补的伤害。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务必要重视孩子的安全,不能掉以轻心。目前,何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的处罚。

民警给何某赠送了相关的学生交通安全读本。

事后,民警给何某赠送了相关的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叮嘱何某回家后要和孩子一起阅读学习,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经教育,何某认识到该行为的危险性和自己的管教方式过于宽松纵容,一脸愧疚地向民警表示,以后再不会容许出现相关的危险行为,做到安全文明驾车,切实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出行安全。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彭燕燕 通讯员/黄丽红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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