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商报讯 记者谢意 通讯员张明霞报道:近期,勒流派出所通过群众举报和主动排查,及时查处了多起烟花爆竹案件,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10公斤并安全集中销毁处理。
2月初,勒流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一商铺进行突击检查,在商铺的房间内发现大量烟花爆竹,当即将该批物品收缴。商铺店主史某(男,39岁)交待,其受利益诱惑,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采购了一批烟花爆竹,打算在春节、清明期间售卖,结果生意还没开张就被公安机关查获。最终,史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没收全部烟花爆竹。
民警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无证从事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此外,顺德区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清明临近,市民群众要遵守相关禁燃禁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