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会处罚吗?解读《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佛山日报讯 记者梁建荣报道:4月1日,《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启动仪式在禅城区举行。活动现场,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苏仕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4月1日,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佛山日报记者周春制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起,按照省相关部署,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3月起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立法调研,按照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2021年12月印发了《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佛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启动仪式。/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苏仕超介绍,《管理办法》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构建了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成为推动佛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立法支撑。

第一:压实责任,明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方各环节任务。《管理办法》把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分类投放责任,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收运处理单位责任,以及政府部门责任进行明晰,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基础。

第二:审时度势,规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制度。对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予以规范,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第三:落到实处,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可操作性。改变原有习惯,细化了楼层不设桶、家里分好类、定时定点投以及不符合分类标准拒收拒运等具体要求。

第四:刚柔并济,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情节轻微且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个人,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结合形势,明确涉疫情区域特别规定。涉疫情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这些区域可以暂停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我们要以《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完善城市垃圾现代化管理体系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全民参与垃圾分类,共同建设美丽佛山。”苏仕超说。

禅城区保利同济府小区内,市民正在向智能垃圾分类亭投放垃圾。/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禅城区丽日玫瑰名城小区内,市民正在向智能垃圾分类亭投放垃圾。/佛山日报摄影俱乐部张秀丽 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本文来源佛山+客户端,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