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省心便民又高效,禅城法院大力推广诉前委托鉴定

佛山日报讯 记者周龙凤报道:近日,市民林女士遭遇了新房质量问题,需要鉴定,但她担心自己单方委托的鉴定缺乏公信力,又担心起诉后再做鉴定期限太长,该怎么办?4月2日,禅城法院举行诉前鉴定工作推进会,就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开展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广诉前鉴定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并助力降低诉讼成本、减轻诉累,让纠纷化解更加高效。

会议指出,鉴定是导致长期未结案件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诉前委托鉴定将耗时较长的鉴定程序前置到诉讼程序之前,即在立案登记或诉前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经法院审查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意见证明的,由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推广诉前委托鉴定,一是利于当事人提前在诉前预判诉讼风险,对纠纷有更清晰的认识,减少矛盾对抗性;二是可以与诉前调解相结合,若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司法确认,减少诉累;三是诉前鉴定效力及于诉中,大大减少了司法委托鉴定在诉讼程序中的流转,明晰纠纷双方争议焦点,有利于缩短审判周期。

早在2020年9月,禅城法院就医疗纠纷诉前鉴定进行了大胆尝试与探索,取得较好效果。据悉,禅城法院民一庭通过医疗纠纷诉前委托鉴定,对在诉前调解中需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医疗纠纷,实行当事人无需缴纳受理费即可启动鉴定程序。自2021年以来,民一庭共收到患者、医院送来的感谢信、锦旗10多份。

为继续推广诉前鉴定这一好经验,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禅城法院近期制定了诉前委托鉴定工作机制。在该机制试行期过后,将逐步推广至禅城法院具有管辖权,需要且适宜进行诉前鉴定的各类民事案件。

禅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怀晓红要求,在推进诉前鉴定工作中,各审判部门要充分认识诉前鉴定有利于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升审判效率、推进诉源治理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加诉前鉴定的积极性;要围绕诉前鉴定的各个环节做好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增加诉前鉴定的规范性;要注重立案庭和业务部门的衔接、诉前鉴定与诉前和解的衔接、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增强诉前委托鉴定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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