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狮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了解到,当前,狮山镇促进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正在受理中。符合扶持条件的奖励对象,可即日起至4月30日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对应奖励。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促进企业发展扶持办法》规定,此次扶持奖励类别共有十大类别。那么,各类别分别有哪些具体奖励和标准?
第一类 对企业融资上市的奖励
每年安排资金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具体支持方向及支持额度为:
(一)企业在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万元。
(二)企业在“新三板”首次挂牌的,一次性奖励企业30万元。
(三)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一次性奖励企业100万元。
(四)企业在南海区认可的境外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IPO)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万元。
第二类 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的贴息扶持
每年安排资金扶持镇内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培育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具体为:
已纳入佛山市南海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子基金扶持范围的受保企业,对企业的银行贷款项目完成偿还本息,并获得南海区对该笔贷款利息贴息扶持的,再给予该笔贷款利息10%的贴息扶持。如受保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则给予企业该笔贷款利息20%的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一个风险补偿项目,每年享受镇级贴息扶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笔贴息扶持计算时间不超过1年。
第三类 对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升级的奖励
每年安排资金支持辖区内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企业,具体支持方向和扶持额度为:
(一)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后的企业(含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并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每个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鼓励镇内规上工业企业发展扩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对首次进入统计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第二年开始仍在名录库且工业总产值首次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首次进入统计名录库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库的工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四类 对企业技术改造、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奖励
每年安排资金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机器换人、生产线与生产系统改造,开展数字化设备及其配套装置、数字化系统、工控软件等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进行扶持。具体按申报上一年度设备购置费用给予奖励,具体为:
1.达到5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达到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15万元。
3.达到2000万元(含)及以上,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第五类 对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奖励
每年安排资金鼓励镇内“四上”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展技术创新,具体为:
(一)对“四上”企业自进入统计名录库之日起三年内当年研发费首次达到应税销售收入比例3%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四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达到应税销售收入比例3%且不少于300万元,如当年研发投入大幅提升的:
1.研发费较上年同比提高50%,一次性奖励5万元。
2.研发费较上年同比提高100%,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以上奖励每家企业只奖励一次。
第六类 对企业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奖励
每年安排资金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和高质量发展,具体为:
(一)当年获得国家专利(含外观设计)金、银、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当年获得广东专利金、银、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当年获得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金、银、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
(三)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企业,每件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
第七类 对企业创知名品牌的扶持
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创品牌等,具体为:
(一)首次获得南海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提名奖的企业以及首次获得一线班组奖的班组或团队所属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20万元、10万元以及5万元的奖励。
(二)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1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佛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80万元的奖励。
第八类 对企业参与标准研制的扶持
每年安排资金鼓励企业参与制定标准,具体为:
(一)企业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协助制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主导修订的,一次性给15万元奖励。
(二)企业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协助制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主导修订的,一次性给10万元奖励。
(三)企业每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协助制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主导修订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四)企业通过“佛山标准”评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第九类 对企业引入和培育高端人才、技能人才的扶持
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引入高端人才,培育技能人才,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为:
(一)博士后工作站补贴
经上级部门批准建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基地),并已选定博士后进站且已召开博士后开题报告会的南海区狮山镇企事业单位,新设博士后工作站的,一次给予30万元建站启动资金;新设立博士后工作分站和基地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启动经费。
(二)大城工匠培育补贴
1.技能大师工作室补贴
新设立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分别一次给予20万元、10万元扶持。
2.大城工匠工作室补贴
经市或区批准新设立大城工匠工作室的企业,一次给予5万元创办补贴。
(三)人才引进和培养奖励
1.创办企业配套奖励
一类人才创办企业配套奖励金额为 200 万元;二类人才创办企业配套奖励金额为 100 万元。
2.特别引才奖励
企业成功引进一类人才的,给予每名 5万元的引才奖励;企业引进二类人才的,给予每名 3 万元的引才奖励。镇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经营(业务)范围有人才服务相关内容的单位,每成功引进人才服务狮山镇内企业,引进一类人才的,给予每名5万元的引才奖励;引进二类人才的,给予每名3万元的引才奖励。
(四)技能人才补贴
1.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育示范基地补助
经认定为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育示范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补助。
2.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奖补
被认定为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设补助和补贴资金。
3.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奖补
被认定为市级“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建设补助和补贴资金。
4.国家级、省级、市级职业技能评价组织奖补
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等级认定资质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经费资助。
5.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奖补
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6.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奖补
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7.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奖补
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诚信示范企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第十类 对创新创业团队的扶持
每年安排资金扶持创新团队、人才团队发展,具体为:
(一)南海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团队,狮山镇按其所获得南海区的资助资金的1:1比例予以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的配套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对《佛山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化创业团队资助管理工作办法》认定的A类、B类或C类创业团队,承租狮山镇合法合规的产业载体、厂房,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给予三年(分别按10元/平方米/月、8元/平方米/月、6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
(三)企业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按照区级扶持经费的1:1给予奖励。
温馨提醒
1.如符合相关类别奖励条件的对象需要进一步了解申请事宜,可致电以下各类别初审受理部门。

2.如需查看具体类别奖励扶持申请指引,下载申请奖励所需表格文件等,请点击以下链接: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马一右 通讯员 狮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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