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即日起,佛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及个人防护措施!

即日起,佛山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及个人防护措施!

2022年4月11日,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及个人防护措施的通告》,宣布即日起,全市所有小区、村居、市场、商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需严格执行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4月11日核酸采样记录,请尚未参与4月11日区域核酸检测的市民,尽快到就近核酸点进行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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