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因酒驾被交警暂扣驾驶证后,驾驶员阎某一直未去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日前,阎某又醉驾追尾前车,还要求到场的南海交警给“评评理”。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凌晨1时许,有市民报警称,在罗村塱新大道路段发生一宗汽车追尾交通事故。南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罗村中队民警现场处理发现,一辆粤E号牌的小面包车与前车发生追尾。民警首先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固定证据,随后打算询问两车驾驶员事发经过。
此时,正在与被追尾车驾驶员理论的粤E号牌车辆驾驶员阎某见到交警来到,开始向交警“诉苦。民警走近阎某便闻到一股酒味,听着阎某说话舌头打结,似乎喝了酒,于是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阎某体内的酒精浓度达173mg/100ml,超醉驾标准2倍。民警结合现场证据认定,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后经核查,阎某还是一位有“黑历史”的人。原来,阎某曾于今年的1月11日在禅城因酒驾被查获,其驾驶证被暂扣后,一直未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阎某还觉得上次酒驾被查只是运气不好,此次又侥幸醉驾,还引发了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饮酒后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线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操控和反应能力下降,极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广大驾驶员务必谨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为个人、为家庭、为社会负责。
文丨记者杨慧 通讯员连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