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完成修订,有这些新变化!

顺德区政府近日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实施后,每届获奖企业数量将增加到5家(含3家政府质量奖、2家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0个一线班组奖,五年内扶持资金额度预计达到2100万元,奖项层次和参评范围也将进一步丰富。

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完善顺德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作用,推动地方经济步入质量效益型发展阶段。

五年内扶持资金额度预计达2100万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顺德区在总结以往工作实践、参考先进地区优秀经验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

《办法》共有八章二十八条,主要对顺德政府质量奖制定目的、依据,奖项设置、授予对象、组织架构、职责分工、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扶持及经费来源、监督主体和内容等作出了规定。

图为在顺德科技质量服务集聚区,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检测服务。/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摄

与以往评审管理办法相比,本次修订的办法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奖获奖企业从3家增加至5家,分为3家政府质量奖和2家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二是奖励层次进一步丰富,除了组织奖外,还专设一线班组奖,奖励工作出色的一线工作人员;三是参评范围进一步拓展,从原来制造业拓展到服务业,鼓励旅游、医疗、学校、餐饮等服务业企业、组织参与创奖工作,以此提高相关企业或组织加强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各行业树立更多质量标杆,赋能顺德“品质革命”;四是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每届获奖企业、组织的扶持资金总额从300万提高到700万。

本次修订的《顺德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效期为5年,预计覆盖3届顺德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最多将产生获奖组织9家、提名奖组织6家、一线班组奖组织30家,发放扶持资金最高可达2100万元。

加快形成“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氛围

顺德作为改革先锋,早在2011年就设立政府质量奖,至今已陆续开展七届,评选出19家顺德政府质量奖企业。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在激励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带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并为冲刺国家、省、市政府质量奖做好了充分储备。

截止目前为止,全区共有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1家、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2家、省政府质量奖企业9家,市政府质量奖企业10家,获奖数量全市第一,并连续多年稳居全省县域首位。

评奖只是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评奖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组织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为组织提供一个接触世界级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的学习、交流、竞争平台,鼓励组织凝练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不断宣传、输送顺德优秀的质量管理经验。这对顺德区继续领跑全国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作为相关职能部门,顺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质量奖的权威性和专业性,擦亮顺德最高质量荣誉的金字招牌;将建立质量奖培育长效机制,以创奖为契机打造先进管理方法的学习、交流平台,鼓励顺德优势企业凝练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模式,加强传播、输送顺德优秀的质量管理经验;加强宣传推广,推进先进管理方法在全区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广度和深度,通过树立质量标杆,引导全区形成“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氛围,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文|佛山日报记者朱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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