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应保留跨区招生计划,建议不需要有六年学籍即可直升,建议不要将报读志愿减少为2所,依然保持3所……4月22日,市教育局就《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意见要点及采纳情况说明。对于部分意见建议应保留跨区招生计划,市教育局表示,“不再允许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
4月7日至4月15日,《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市教育局共收到来自电子邮箱、网上留言板、信件等渠道的意见建议126条,其中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有关的意见建议100条。公众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条件、直升、直招、报读志愿、录取、优先入读、加强监管等提出了意见建议。市教育局对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经认真研究,现向公众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1.招生范围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应保留跨区招生计划;部分意见建议应优先招收学校所在镇街学生;部分意见建议应优先招收户籍生。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
“不再允许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 (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地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 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
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也可只面向所在镇(街道)招生。目前,政府财政保障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已优先招收户籍生入读,刚性保障户籍生的公办学位,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社会力量举办为主,不宜以户籍作为优先招收条件。

2. 报名条件
建议:部分公众对报名条件理解有误或不知是否符合报名资格;部分公众对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积 分入学)及民办学校招生存在理解偏差。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
特别说明的是,不符合普通招生对象、政策性直招对象、特殊人才子女直招对象、就近入学直招对象等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对照其他对象的报名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佛山工作或生活)参加补录招生。
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属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畴。正式方案公布及报名开始前,市教育局将对方案进行政策解读,特别是将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公众疑惑之处进行详细说明,方便家长理解。
3. 直升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不需要有六年学籍即可直升;部分意见建议取消直升。
采纳情况:不采纳
公开征求意见稿对于直升依然延续去年的有关政策,并未进行实质性修改。 根据相关精神,办学层次包括小学和初中的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为落实中央和省的政策,营造良好的基础教育生态,考虑一贯制学校小学初中贯通培养的实际,同时避免学校通过转学进行掐尖招生,在参考上级文件和 公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政策的基础上,确定了“对一贯制学校中自愿选择小学初中贯通培养,且具有本校小学学段连续六年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按直升招生计划首先进行直升录取或摇号录取。”同时,本着新政策不溯及以往的原则,设置了衔接过渡政策,即对于在 2021年3月31日(含)前设立或变更的一贯制学校就读,且在此日期前已具有该校学籍的学生,其毕业时具有该校直升资格。
4.直招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延长实施时间;部分意见建议放宽就近入学直招条件,部分意见建议取消部分就近入学子女直招。
采纳情况:不采纳
公开征求意见稿对于直招依然延续去年的有关政策,并未进行实质性修改。考虑到政策延续,2021年的方案提出“2020年批准的小学对口幼儿园直招截止至 2023年,2024年起不再执行。对于在2021年3月31日(含)前已在读的小班以上幼儿毕业时 具有对口直招资格”。因此,2021年3月31日(不含)之后入读有关幼儿园的,不具备对口直招资格。就近入学直招政策为2021年延续性政策,不宜随意放宽或取消。

5. 报读志愿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不要将报读志愿减少为2所,依然保持3所。
采纳情况:不采纳
考虑到不再允许统一招生环节开展跨区招生、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含市属华英学校)等因素,为进一步提高现有学位资源的有效利用率,避免学位浪费,提高学生中签率,将统一招生环节每位学生可填报志愿从不多于3所调整为不多于2所。
6. 录取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取消摇号录取;部分意见建议优化摇号规则;部分意见建议民办学位注册后自动取消公办学位。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
根据相关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应坚持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根据录取情况和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招生平台为被录取学生自动确认入读志愿靠前的学 校。后续市教育局将加强公民办学校招生的统筹衔接。
7. 优先入读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兄弟姐妹可以优先入读同一所学校。
采纳情况:采纳
公开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学校补录应当优先照顾兄弟姐妹入读同一所学校。市教育局正在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争取尽量解决此类问题。方案公布后市教育局将在政策解读中指引此类家长如何填报志愿。
8. 加强监管
建议:部分意见建议加强招生 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采纳情况:采纳
今年,市教育局将建立健全“1+1+3”(“1”指公民办招生文件,“1”指民办招生方案, “3”指招生管理、违规招生处理、交叉督导三份文件)政策体系,持续推进“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也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文/珠江时报全媒体记者 区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