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韦娟明报道:根据当前疫情形势,4月24日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开庭及其他诉讼服务工作,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需办理立案、开庭、递交材料、阅卷等事项的,建议优先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平台办理,也可直接到法院现场办理。
需到法院现场办理立案、开庭及其他事务的群众,须凭健康码及行程卡进入,请自觉配合做好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健康码和行程卡必查、场所码必扫等措施。
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变更相关措施或有其他具体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时不要到法院现场办理事务,并及时与承办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取得联系: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21天内有境外地区旅居史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人员;有发热(体温≧37.3℃)或嗅觉味觉减退、急性咳嗽、乏力等流感样症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