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11日 Friday

新能源汽车迟迟不交车?大良“市监君”出手助民提爱车(附提醒)

近日,市民王先生来到大良市监所寻求帮助,其称去年10月份在大良某4S店订购一台新能源汽车,商家承诺于今年1月中旬能够提车。但到期后,王先生经过多次催促,4S店仍未能交车。

大良市监所介入处理后发现,双方的纠纷点在于等待交车过程中王先生是否有变换过车辆款式该问题上,商家称因为存在这个原因导致了交车未能如期,而王先生则称并没有变换过车辆款式,双方各执一词,也仅凭口述,调解陷入了僵局。大良市监所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的原则,一方面剖析本起纠纷中买卖双方存在的不足,并分析说明了他们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负起的责任;另一方面组织买方卖方现场调解共同明确了王先生选购的车辆款式,并要求4S店快速处理,出具可行有效的方案,尽快把车辆交到王先生手上。最终,4S店通过向厂家申请异地调配储备新车,于4月上旬顺利交接了王先生的爱车。

大良市监所工作人员助力消费者提爱车。

随着新能源技术的不断开发及普及,人民群众的节能环保意识不断提高,加上汽油价格的持续攀升,广大车主将目光投向了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当中,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长,销售市场一直处于供小于求的局面,购买到提车之间有一段较长时间等待期是常态。由于达成买卖约定前,消费者往往把关注点放在洽谈优惠方案当中,而忽略了交车的条款中,从而引起了不少关于交车时间不明确、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车辆等纠纷问题。

在选购车辆时,大良“市监君”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货比三家,选择优质销售商。购车时应该多对不同商户进行比较,了解其口碑、信誉、覆盖面及售前售后政策等,综合研判,选择合适自己的优质销售商。切勿仅考虑价格单个因素,而忽略了服务与保证。

二是签订购车合同,详读合同条款。无论在什么渠道购买车辆,均需与销售方签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需明确车辆的具体详情(款式、配置、颜色等)、购车金额(含订金或定金支付方式、支付金额)、赠送的具体物品、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商定并注明所交“订金”或者“定金”的数额。注意商家设定的服务费及保险费等条款是否存在消费陷阱,不轻信代理人员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

三是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车。选购车辆时需要保持理性,有目标有方向,可以多听取销售人员对车辆功能性的介绍,从而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选择,慎防被怂恿或者被误导,在签订了合同后才后悔。合同是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其中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是保留好各类凭证、发票等资料。消费者购车后要保管好各类凭证,如:购车合同、汇款记录、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三包证书等。这些资料均是达成本次买卖的重要凭证,是发生了纠纷或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利器。

五是发生纠纷时可寻求政府部门帮助。在买卖过程中产生纠纷时,买卖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未能解决或者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直接拔打12315、12345热线或者通过“全国12315”、“佛山12345”网络平台进行投诉。

文、图 | 佛山日报记者覃征鹏 通讯员良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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